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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解读(2)
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完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领导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
法律分析:如果是公立医院,则通过医院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如果是私立医院,则依据医院的章程规定进行选举任命。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完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 教育 家的目标要求,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领导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3〕245号)同时废止。
国家药监局又一政策出台!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
原则上,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打击执业药师“挂证”针对央视曝光的执业药师“挂证”以及不规范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国家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引发行业震动。
理由一:国家政策 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要求在2025年前全国各地药店配齐相应数量的执业药师。明确指出执业药师的部分岗位不能由其他人员担任。
并且此电子注册证和纸质注册证有同等法律效力,使用也更加方便。规定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
多地官方发文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宁夏:部分地区提前2年完成调整宁夏药监局发布《关于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过渡政策作了四项规定。
国家出于人才地区差异化考虑,开放了部分地区单独划线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但这并不代表国家对执业药师考试降低了标准。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
1、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如下:第一条 为规范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加强执业药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是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针对执业药师实施的在执业药师注册制度管理过程中所制定的法规标准。该管理办法针对执业药师的注册申请、资格审核、考试合格和持证上岗等方面进行规范。
3、第一条 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
4、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5、第一条 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执业药师注册有关问题的答复》,制定本办法。
6、注册有效期五年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是五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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